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长沙市知识产权局,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作计划,依据《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我局决定启动向国外申请专利(PCT)资助、马德里国际商标资助和专利权质押融资评估费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及对象
(一)国外申请专利(PCT)资助
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我省单位或个人在外国国家(地区)完成国家公布或正式获得授权且未曾申请财政资助资金的国外专利。
(二)马德里国际商标资助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我省通过马德里体系提出商标国际申请,完成国际阶段审查并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商标公告上公布的国际商标申请人。
(三)专利权质押融资评估费补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成功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并办理质押融资评估的我省企业。
二、申报时间
2019年5月5日—5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方式
各市州局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及个人,做好申报工作,并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汇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国外申请专利(PCT)资助
申报单位或个人,登录申报网站(http://ipo.hunan.gov.cn/)的“网上办事大厅-PCT资助申请”专栏进行网上申报,按系统要求填报相关资料,纸质申报材料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处。
(二)马德里国际商标资助和专利权质押融资评估费补贴
申报单位或个人提供纸质申报资料,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处。
四、申报要求
申报国外申请专利(PCT)、马德里国际商标资助及质押融资评估费补贴的条件、材料、标准严格按照《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一)国外申请专利(PCT)资助
1、申报条件:
(1)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和巴黎公约途径提出并进入国家(地区)公布的国外专利申请;
(2)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和巴黎公约途径提出的国外专利申请,获得国外授权的专利。
2、申报材料:
(1)填报《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申报项目汇总表》;
(2)填报《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申报表》;
(3)申报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事业单位、科研机构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个人提供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查验;
(4)国外申请专利(PCT)相关证明材料:①与国内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合同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在外国国家或地区完成国家公布阶段的,应提交专利申请授权前景证明材料、法律状态证明材料;③正式获得授权的,应提交外国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授权专利公告首页和授权证书的复印件、由指定检索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法律状态检索报告原件;④通过巴黎公约途径提出的国外专利申请还需提供查新检索报告;
(5)费用证明材料;
(6)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并按照上述顺序进行装订。国外专利申请的查新检索报告和法律状态检索报告必须由指定检索机构出具。查新检索报告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中心出具,法律状态检索报告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中心或湖南省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出具。
(二)马德里国际商标资助
1、申报条件:通过马德里体系提出的国际商标申请,在完成国际阶段审查并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商标公告上公布的商标。
2、申报材料
(1)填报《资助马德里国际商标专项资金申报表》;
(2)申报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个人提供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3)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颁发的《国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并按照上述顺序进行装订。
(三)专利权质押融资评估费补贴
1、申报条件:
(1)湖南省内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获得专利权质押融资,并且专利权质押登记以及借贷手续完备;
(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按期付息还贷,没有发生过不良信用记录;
(4)企业既是融资合同的借款人,又是出质专利的权利人。
2、申报材料
(1)填报《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评估费补贴申报表》;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专利权质押合同、担保合同、借款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专利权质押融资评估报告;
(6)银行或金融机构放款有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并按照上述顺序进行装订。
五、申报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118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联系方式:知识产权促进处 (822房),邓从明 0731-85693326 18817172506;知识产权运用处(805房),吴廷瑞0731-85693266 13574169906。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