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科函〔2020〕86号
各市州科技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属本科院校,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湘高校和科研院所,各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技创新战略咨询决策中的重要作用,提高科技管理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按照统一建设、科学管理、规范使用、安全可靠、开放共享的原则,我厅对湖南省科技专家库进行了优化整合重建,依据《湖南省科技专家库建设与管理办法》(湘科发〔2020〕108号)有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各领域专家。此次征集为重新征集,原在库专家也需重新申请入库(原在库专家系统状态将统一恢复为“待审核”),2021年我厅组织的咨询、评审、评价、评估等各类科技活动所需的专家将统一从重新审定入库的专家中产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专家分为产业技术、战略管理、金融经济3种类型,专家入库时应满足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科技事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无不良科研诚信和社会信用记录;
2.能够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独立、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工作职责;
3.熟悉相关科技活动的特点、规律、现状、需求、趋势、动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规则,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能够胜任相关科技咨询评审工作。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在全球有较高影响力的专家、省科技创新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不在此限。
(二)专业条件
1.产业技术类专家条件。主要涵盖从事基础研究、技术研发、推广和产业创新等方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具体包括: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或博士后出站并在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5年以上;作为项目(课题)第一负责人承担过验收通过的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技奖励主要获得者(排名前3);获得专利金奖或入选省级人才计划的优秀青年人才;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的技术主要负责人;在本产业技术领域获得过国际专利、奖项的优秀海外、境外人才。
2.战略管理类专家条件。主要涵盖从事规划、发展战略、政策研究、决策咨询、行政管理、企业战略管理、项目管理、科技伦理治理等方面工作,熟悉国家、省科技创新政策和规划的管理人才。具体包括:
省科技创新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省级以上智库或咨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分析师;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县处级以上职务、省属以上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副处级以上职务的行政管理人才;省级以上创新研究院、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的主要负责人或首席专家;科技类社会团体、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行业协会学会的主要负责人;科技型上市公司、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的高级管理人员;科普传播、创作或科普活动组织的科普基地负责人;从事知识产权管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工作的机构主要负责人。
3.金融经济类专家条件。主要涵盖从事财务核算、审计的专业会计人员和资本市场、银行信贷、创业投资等金融机构的战略分析决策的管理人才。具体包括:
熟悉科技经费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或取得中级职称并从事相关行业工作10年以上;省属以上高等学校、医院、科研院所,上市公司、大型国有企业等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在银行、证券、股权、信托、保险、融资租赁、融资担保、资产管理、创业投资等金融机构从事具备3年以上的创业投资、银行信贷或上市辅导工作经验,成功主导或参与2个以上投资或信贷案例的中高级管理人员。
二、入库流程
符合条件的专家登录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科管系统”,网址:http://61.187.87.55)——在线注册,填报信息,提交入库申请——申报单位在线审核推荐——推荐单位在线审核推荐——申报或推荐单位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函和《推荐专家信息汇总表》至科技厅——科技厅审核认定——网上公示——入库。
三、操作说明
1.新申请入库专家
新申请入库专家请登录科管系统,点击注册,选择注册身份(“评审专家”),点击“下一步”,填写个人信息后提交,再将个人信息激活。激活后,登录系统,填写完善个人简要信息后提交。已注册过的项目负责人可登录系统,在“系统管理”选项中点击“自荐为评审专家”。
2.原在库专家
原在库专家,请使用原个人账号登录科管系统,点击“评审专家”,再点击“个人信息维护”,更新完善个人信息后提交。如忘记账号和密码,可通过系统用手机号和电子邮箱找回,或联系咨询系统支持部门。
3.申报单位、推荐单位
申报单位、推荐单位使用单位账号登录科管系统,点击“审核评审专家”,对已提交信息的专家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完成后点击提交。
4.注意事项
填写过程中,可随时点击“暂存”保存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填写检查”,确认无误后再提交。标“*”号项必填,否则无法提交。
四、有关要求
1.专家信息是遴选专家的主要依据,为保证精准选用专家,提高评审质量效率水平,请各位专家务必真实、准确、规范、完整地填报信息,信息填报不符合要求的,审核将不予通过。
2.请申报、推荐单位对申请入库专家的信息进行认真审核,确认专家信息的真实性,审查有无科研诚信问题等。
3.专家本人、申报单位、推荐单位的账号和密码请妥善保管,不得对外泄露,否则后果自负。
4.为进一步优化专家规模结构,本次征集将提高优秀青年专家、企业专家、科研一线专家的比例,扩充交叉学科、创投、财务、知识产权(法律)等领域专家数量,请各相关单位给予支持推荐。
5.时间要求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月8日
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1年1月15日
请各有关单位将推荐函和《推荐专家信息汇总表》(作为函附件)盖章后(电子版请刻盘),于2021年1月20日前邮寄至受理部门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
五、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0731-88988105,0731-88988730
系统支持:0731-88988619
联系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一楼102室,邮编:410013
附件:推荐专家信息汇总表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