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张家界市产学研结合
创新专项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张家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为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进行产学研合作创新,助推我市高新技术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按照《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19〕22号)、《市级产学研结合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张财教〔2019〕588号)和《张家界市市级财政专项管理管理办法》(张政办发〔2018〕16号)的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张家界市产学研结合创新专项计划项目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产学研项目必须符合我市产业技术政策,围绕改造转型升级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推进科技创新,解决关键共性技术和企业技术需求,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在行业和产业发展中形成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2.申报对象为我市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和2020年度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等。
3.申报单位应具有科技创新人才、团队优势和专利技术(1件发明专利或3件软著、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有能够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实验场所、研发平台等必要保障条件;有正在研发的产品以及相关科技成果;有2019年度科研经费投入,并建有企业研发辅助账。
4.申报单位应具有近2年内签订的产学研协议或技术开发合同,新签订的协议须与项目有必然的联系,并有市级及市级以上的合作团队与本企业申报项目相关的合作文书。
二、申报领域
重点支持动植物提取、先进制造、节能减排与污染防治、科技与文化旅游融合等领域,围绕市政府重点扶持的蔬菜、茶叶和中药材等农业特色产业开展关键深加工技术瓶颈协同攻关。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按项目申报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必须保证所申报项目资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申报单位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高企证书复印件、上年度的纳税申报表、产学研合作协议、科研团队人员的基本情况、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和活动情况表(610-1、610-2)和企业研发辅助账和其他佐证资料等。
3.申报项目由区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张家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负责推荐,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对项目进行初审,并对推荐项目加盖公章。
4. 申报企业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5.各区县和高新区各可推荐3-4个项目。
6.项目集中受理时间为2020年3月2日至4月2日。
四、申报方式
材料按照要求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并提供电子文档)于2020年4月2日前由推荐单位报送到市科技局高新与成果科(市科技局404室),逾期不予受理。附件可登录张家界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jj.zjj.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徐向华 李 适
联系方式:0744-8281225,13574491670,19174418832
电子邮箱:1142281866@qq.com
附件:1.张家界市产学研结合创新专项计划项目申请书
2.信用承诺书
张家界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