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科技局、财政局,省属本科院校、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湘高校和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做好郴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郴州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46号)、《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湘科发〔2020〕69号)、《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19〕22号)要求,现将2021年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郴州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项目申报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定位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围绕郴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重大科技需求,从流域整体性和生态系统完整性出发,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益导向,全面落实国务院批复规定的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重金属污染及源头综合治理、生态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支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建设等六项行动任务,持续探索“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绿色发展”的系统解决方案,大力推进“护水、治水、用水、节水”行动,统筹推进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水污染治理,提升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力,全面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支持重点
(一)重大项目:支持重大技术攻关和产业链创新平台项目,支持额度1000-2000万元
针对“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绿色发展”的建设主题及其发展瓶颈问题,结合“碳达峰、碳中和”,建设国家低碳城市试点,组织实施若干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的重大技术攻关和产业链创新平台项目。
1.流域水生态治理与水资源高效利用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翠江流域水生态治理与水资源高效利用;郴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和水生态治理;东江湖流域水生态安全监测与预警体系构建及可视化;东江湖流域生态评估与水土资源涵养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东江湖水体净化及水陆交错带生态修复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
2.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矿区重金属污染场地生态修复与风险管控;重点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技术集成与示范;植被生态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尾砂、尾渣、废渣无害化处置与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及示范;稀有稀贵稀散金属清洁生产与高效回收。
3.特色资源精深加工与绿色生产关键技术及产业链创新平台建设。以有色金属新材料、石墨新材料、化工新材料等为重点的新材料千亿级产业关键技术及产业链创新平台建设。以5G运用及信息服务业、电子信息制造及大数据为重点的电子信息产业关键技术及产业链创新平台建设。以工程及农用机械、锻铸造、家居智能制造等为重点的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关键技术及产业链创新平台建设。重大农业产业科技支撑示范平台建设。红色文化旅游资源和绿色产业深度融合协同发展体系创建与技术集成示范。为培育壮大“千亿园区”提供科技成果产业化建设支撑的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创业成果产业化体系建设。
(二)重点项目:支持水环境治理、绿色发展、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和优化示范区创新环境,支持额度50-200万元
重点解决示范区水环境治理问题,生态产业发展问题,打造示范区重点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基地,组织开展重大发展战略研究和重大决策咨询活动等。
1.郴州生态、文化产业升级与产业链创新平台建设。高品质有机茶种植与加工;特色渔业生态养殖与精深加工;绿色无公害蔬菜种植与精深加工;“冷水、热水、绿水、净水”等优质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技术集成与产业示范。
2.城乡、园区水环境综合治理智慧管控技术集成与示范。城乡污水运行智能控制与智慧运行;工业园区污水深度处理与资源综合利用技术集成与示范;畜禽与水产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技术集成与示范;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技术集成与示范;城镇智慧供水节水技术集成与示范。
3.郴州可持续发展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支持重金属污染治理、水资源高效利用和产业转型升级与绿色发展领域的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企业孵化平台建设。
4.专业智库建设和重大战略决策咨询。依托湖南(郴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专家咨询指导委员会、中国可持续发展研究会等智库,聚焦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重大工作任务和重大决策需求,开展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和专题咨询,为郴州市推进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符合以上支持重点的“郴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项目库”库内项目;其他落地郴州的相关重大科技攻关、成果转化及提升郴州创新能力建设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郴州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项目合作单位可为国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组织能力、人才条件、基本技术装备和配套资金;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运行管理规范。
——项目强调联合攻关,申报项目原则上均应联合省内外的高水平团队进行申报,并签订有实质性合作协议,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和各自任务分工,协议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并在线上提交。
——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团队成员应无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逾期未验收项目等不良科研信用行为,未纳入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纳入国家科技统计制度的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须在申报书中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情况。研发投入情况遵照《统计法》和《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统计规范(试行)》要求,按规定途径、标准完成年度研发经费(R&D)统计上报。优先支持自身有研发投入的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
——申报单位对项目申报进行信用承诺,对申报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项目申报。
2.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记录良好,有关条件符合具体支持方向要求。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项目负责人可牵头1项参与2项项目。
——为落实项目承担单位主体责任,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并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应当由项目申报单位出具允许申请且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3.项目实施期限。项目实施期由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技术成熟度、实现目标的难易程度科学提出,重大项目原则上为3年,其他项目为1—3年。
4.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要兼顾近期、中期和远期目标,既要考虑尽快突破制约产业、行业和企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也要布局影响区域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研究领域。技术创新要与产业、生态、发明成果、平台建设等方面挂钩,实行目标量化。
(三)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录“郴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填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申报书,同时报送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到郴州市科技局112室(惠泽路市财政局办公大楼)。网上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四)申报时间:指南发布之日至2021年5月30日下午17:30。
四、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
郴州市科技局:0735-2880237,2830326
省科技厅社发处:0731-88988832
省财政厅科教处:0731-85165759
技术支持:0735-2883489
郴州市人民政府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