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信局,相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关于开展铜、铝、铅锌、镁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原函〔2021〕125号)有关要求,现将铜、铝、铅锌、镁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铜冶炼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第35号公告)、《铝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第6号公告)、《铅锌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第7号公告)、《镁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第8号公告)有关要求,认真组织相关企业填报。
    二、企业自愿申请公告,按规范条件要求编制规范公告申请报告(申报企业可到工信部官网“政策文件”栏目下载相关行业规范条件和申请报告大纲及电子表格),并向所在地市州工信局提交相关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企业须对申请材料完整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各市州工信局要对申报企业相关情况进行核实,经初审后符合要求的,向我厅提出规范公告申请(附审核表和审核意见),并将申请推荐文(附审核表和审核意见)、申报企业申请材料纸质版各1份和word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于4月25日前统一报送我厅,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罗向东  赵培新
    电  话:0731-88955379
    邮  箱:gxtycl123@163.com
                     
    附件:1.铜冶炼规范企业审查表
          2.铝行业规范企业审查表
          3.铅锌行业规范企业审查表
          4.镁行业规范审查表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