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44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价管理

 

 

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相关企业的申报组织、评价信息形式审查、信息抽查、投诉或异议处理,以及已入库企业的后续跟踪管理和服务等相关工作。省科技厅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组织和监督、公示公布、入库登记及编号撤销等工作。

 

 

二、时间安排

 

 

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网址:www.innofund.gov.cn)全年受理企业注册,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于2月至10月开展,企业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的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参评企业登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和自评,以便及时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三、有关要求

 

 

(一) 加强宣传发动。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宣传发动,做好政策解读、咨询答疑等服务工作。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确保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了解政策、熟悉流程,并积极参与评价入库。

 

 

(二) 提高服务质量。为提高信息的审查报送效率和企业使用体验,各评价工作机构对企业提交的评价信息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今年的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拟计划每月进行一批(2月份批次由于受疫情影响推迟至3月份一并组织)。

 

 

(三) 推进政策落实。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为各类科技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38号)和省科技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科技企业创新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湘科发〔2020〕14号)有关要求,扎实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管理服务工作,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推进政策落实。要综合利用科技计划项目、科技金融等多种科技政策工具,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精准支持,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政策服务覆盖面。

 

 

(四)加强工作保障。各地市科技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工作指引(试行)》(国科火字〔2017〕144号)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充分保障评价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和经费。因涉及机构改革,相关业务科室有职能移交的,要做好工作衔接,确保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不脱节、不断档。

 

 

四、联系方式

 

 

省火炬创业中心                 傅为  0731-88988027

 

 

省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陈上  0731-88988819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