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管委会、区市政府,新区各部门(单位)、国有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支持双创平台建设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湘新管发〔2016〕21号,以下简称《意见》)、《关于支持双创平台建设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湘新管发〔2017〕16号,以下简称《细则》)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度新区创新创业扶持资金(以下简称扶持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新区规划范围内的各类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及其他创新创业服务载体;在孵或毕业且落户新区的双创项目、双创企业及其负责人或技术带头人。
   二、申报条件
有关具体申报条件详见《意见》和《细则》(可在邮箱:hnxjxqgwh@126.com收件箱下载,密码:88995197)。
   三、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双创平台、企业、个人按要求准备申报资料(附表见《细则》)一式两份,属园区、区市的分别报送至所属园区经济发展局(产业发展局)或区市工信局,其中岳麓区、岳麓高新区统一报送至岳麓区工信局。
   (二)各园区管委会、区市政府负责对平台、企业、个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盖章并行文至新区经济发展局,不接受平台、企业、个人的单独申报。
   四、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有关要求
   (一)获评2017、2018年度新区双创示范平台的单位可申报重大双创示范平台,立项后将在重大双创示范平台补助资金中扣除2017、2018年度双创示范平台补助资金。此次扶持资金涉及的各项考核评价标准的时间跨度为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
   (二)各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严格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申报,如查实违规申报,将取消申报评选资格。
   (三)各园区管委会、区市政府要进一步强化项目审核主体责任,严格审核程序和标准,提高项目审核透明度,减少人为因素干扰;要认真开展申报项目的初审工作,对申请的项目要严格审核把关,要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月9日
(联系人:刘  琦  13786176470、0731-85572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