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张家界市工业发展

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区县工信部门、财政局、张家界市高新区:

为促进我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张家界市财政局 张家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张财企2020437号)规定,现就2020年张家界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具有优势产业企业建链、补链、强链项目;全省20条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的龙头骨干企业及其重要配套企业实施的重点项目

(二)提升我市应急防控物资生产能力项目;

(三)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类项目、有相关知识产权,有成熟的实际应用的项目;

(四)通过购置智能化设备、实施智能化改造,提升生产数字化、装备智能化、工艺流程精益化和物流智能化,以及高危行业少(无)人化生产采用自动化智能化高端技术设备的项目

(五)工业节能减排、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和资源综合利用的工业企业;

(六)2020年获评省级“绿色工厂”企业、省级“两型工业企业”、 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省级“上云上平台标杆”企业、省级“新材料”企业、省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或示范车间的企业、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的企业、与省工信厅公布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供应商签订协议的企业、完成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示范项目创建的企业,所实施的提质升级重点项目;

(七)其他具有较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急需转型升级的制造业重点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资金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注册地在张家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在库且当年不会退库的规模工业企业、信息服务业;或者重点培育的当年拟入规工业企业、信息服务业

(二)有良好的信誉,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

(三)具备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按章纳税

)近三年来未因违法重大违规行为受到国家省和市有关部门处罚;

20182019年连续两年获得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奖励类项目除外),不重复支持。

三、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资料提交方式:实行网上填报和纸质资料同时报送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http://203.2.115.110:8082/login.aspx,进入申报系统后按提示操作即可,系统申报过程中如有软件方面疑问,请咨询软件维护员(梁辰:15874498577)。

(二)纸质申报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同时上传到网络申报系统:

1.资金申请报告;

2.规范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资金申报表;

4.绩效申报表;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企业上年度完税证明(新建企业除外);

7.项目有关核准备案文件或批文;

8.项目真实性承诺书。

四、申报程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工信、财政部门共同组织申报,共同审核,统一行文(含附件1)上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审核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信用情况在“信用湖南”网站进行查询。同时要对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是否符合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方向严格审查,对项目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严格审查。

申报资料由高新区管委会和区县工信、财政部门汇总后,在9月25日前分别报送给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报市工信局3份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报市财政局1份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

各单位申报企业名额,原则上不超过辖区内在库规模工业企业户数的25%。

五、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办公室:周    0744-8390264

市财政局企业科:刘华庸  0744-8389922  

 

附件:12020年张家界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2020年张家界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张家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张家界市财政局

                  20209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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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市工业、中小资金申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