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张家界市中小企业发展
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区县工信局、财政局,高新区管委会产业局:
为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创业,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张家界市财政局张家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张家界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张财企〔2020〕436号)规定,现就2020年张家界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张家界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1年以上(截至2020年8月1日),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和信用状况良好。
(二)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和具体方向。
(三)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本专项资金项目:
1.已经申报2020年度张家界市工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奖励类、贴息类除外);
2.2018-2019年连续两年获得市工信局管理的专项资金支持的单位(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奖励类项目除外);
3.被列入“信用湖南”黑名单或者近两年有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生态环保等方面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4.2019年绩效评价不合格的企业(单位)。
二、项目类别
2020年张家界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资助方式,重点支持以下几类项目:
(一)转型升级类项目
支持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专业化能力和水平,加快“专精特新”发展,购置设备仪器,改造场地设施,强化核心业务。
申报范围:制造业中小企业,以已经认定的小巨人企业为重点,项目符合“专精特新”发展方向,主要建设内容在2020年期间实施,主要投入发生在2020年,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良好。
(二)完善服务体系类项目
1、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支持重点:(1)2020年新建窗口平台。(2)已建成的窗口平台、省级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市级核心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能力。重点支持申报单位为提升服务能力实施并完成的综合窗口平台续建和完善,提升信息服务、研发试验、专业服务、检验检测、节能环保等服务能力(不含基建及厂房建设)的设备设施投入;为改善创新创业和融资环境对公用设备、软件升级、设施改造或新购等能力提升建设。
2、服务业务补助项目。
支持重点:已建成的窗口平台、省级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市级核心服务机构开展相关服务业务或服务企业成效明显的其他服务机构。重点支持申报单位开展“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技术创新“破零倍增”行动、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工业设计咨询服务、创业培训与辅导、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咨询、信息咨询、信用服务、市场营销、项目开发、投资融资、财会税务、产权交易、人才引进、对外合作、展览展销、法律咨询等低收费或免费的公益、公共服务和专业服务,对相关服务活动服务业务支出给予补助。
三、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资料提交方式:实行网上填报和纸质资料同时报送的方式。
网上申报:http://203.2.115.110:8082/login.aspx,进入申报系统后按提示操作即可。项目申报资料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类别申报模板(附件2)编制,包括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申请报告正文及相关附件,必须以一个完整的文档形式进行上传。系统申报过程中如有软件方面疑问,请咨询软件维护员(梁辰:15874498577)。
所有申报内容需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准确完整,不得缺项漏项;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及所提供的相关附件,必须以扫描图片形式置入项目申请书,且要求字迹及公章清晰;其他相关扫描件、复印件均要求资料字迹、印章清晰。主体材料不齐全的项目不予受理。
四、申报程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工信、财政部门共同组织申报,共同审核,统一行文(含附件1)上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审核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信用情况在“信用湖南”网站进行查询。同时要对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是否符合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方向严格审查,对项目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严格审查。
申报资料由高新区管委会和区县工信、财政部门汇总后,在9月25日前分别报送给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报市工信局3份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报市财政局1份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
武陵源区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家,其他各单位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7家。
五、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办公室:周 晶 0744-8390264;
市财政局企业科:刘华庸 0744-8389922。
附件:
1. 2020年张家界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
2. 2020年张家界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张家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张家界市财政局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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